變電站異常概念變電站異常主要是指變電設備在運行或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正常工作狀態,暫時未對供電造成影響,但變電站異常如不能及時消除或處理不當,將造成電力系統事故。
(1)變電所異常處理的一般原則(1)變電所處理異常時,應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調度規程、現場操作規程和安全工作規程,服從調度指揮,正確執行調度命令。
(2)在對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不構成威脅時,應盡一切努力使設備保持運轉,而且一般不得輕易將其停運;如對人身和設備安全構成威脅,應盡一切可能設法解除這種威脅;在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設備操作。
(3)處理異常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和有關規程規定,啟動備用設備運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對發生異常的設備進行必要的安全隔離,防止事故的發生。(柴油發電機、旁路開關)
(4)在變電所異常處理過程中,首先要保障電力供應的安全運行和正常供電,當系統或有關設備出現不正常運行時,應首先處理和恢復所用電的運行,以確保電力供應。
(5)當異常處理時,當班人員應根據當時的作業方式、天氣、作業、標牌信號、儀表指示和設備狀況,及時判定設備故障的性質和范圍。
(6)設備損壞不能自行處理時,應立即報告上級。維修員到達現場前要做好安全措施。
(7)在異常處理過程中,為防止事故的發生,變電站值班人員應與調度人員保持聯系,主動向調度人員報告異常處理進度。
(8)每一項異常處理完成后,應作詳細記錄,并按要求記錄在運行日志中,構成缺陷的還要走設備缺陷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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